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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1-09 | 点击: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要求,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举办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次校内选拔工作旨在遴选校内优秀项目,进行培育和包装,备战“创青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并以此为带动,增强校内相关部门和我校师生对创业工作的重视,提升“创青春”赛事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进一步营造校内良好的创新创业工作氛围,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工作平台。

二、大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2020年大赛有3项主体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预计有2项专项赛:MBA、网络信息经济等专项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和形式

凡在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全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2071日)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凡在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5)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四)MBA专项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以设有MBA专业的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每所学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进入终审决赛后,参加终审决赛答辩的人员不超过3人,且均需为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且就读MBA专业的在校学生,团队其他成员必须为在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学历、专业可不作限制。

2.项目申报

1)项目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以上材料需分别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

项目展示介绍PPT和视频等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PPT须为支持PowerPoint2007及以下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20M;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3)参赛项目须为团队原创作品,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所申报创业项目提交后不得变更,团队成员不得变更。

(五)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项目须基于网络信息经济领域。

竞赛分实践类、创意类分别进行比赛,实践类为已经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创意类为还没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参与其中一类比赛。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每所学校两类项目最多共可申报3项,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进入终审决赛后,参加终审决赛答辩的人员不超过3人,且均需为团队核心成员。

凡在2020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赛。

2.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6)、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以上材料需分别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

项目展示介绍PPT和视频等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大赛官方网站,项目展示PPT须为PowerPoint2007及以下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20M;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2)参赛项目须为团队原创作品,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3)所申报创业项目提交后不得变更,团队成员不得变更。

三、对于涉及以下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19日—35日)

学院高度重视2020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赛事,鼓励专业老师、长期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积极参与到学生创新创业作品的指导工作中,鼓励各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报名参赛、认真备赛。

2.作品申报、收集、上报阶段(36日—320日)

参赛学生请于320日前上报全部参赛作品(按不同赛事要求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920095740@qq.com

联系人:柯贤忠

联系电话:027-81349411

QQ920095740

3.校内评审阶段(3月底—4月初)

竞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评委对申报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

4.选拔完善阶段(4月)

对获奖的作品进行挑选,确定一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再完善,准备参加湖北省省、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特此通知。

附件:

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2.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5MBA专项赛项目申报表

6.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项目申报表

7.参赛汇总表

8.“创青春”创业计划书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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